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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第二批次領軍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和發(fā)放條件公示

    2022-08-30 09:52:23 來源: 深圳特區(qū)報
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2022年第二批次領軍人才住房補貼的受理工作已完成,經初步核查,32位人才符合住房補貼發(fā)放條件,申請人名單及相關信息在市住建局官網公示至9月1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據介紹,領軍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和發(fā)放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且其人才證書仍在有效期內;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申請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申請人(配偶)已在本市擁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擁有不超過一套商品住房;地方級和后備級領軍人才須具有深圳戶籍。

租房補貼申請人須符合: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且其人才證書仍在有效期內;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申請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同時,還須符合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的條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請人還應當符合“地方級和后備級領軍人才須具有深圳戶籍”的條件。

市住建局提醒,申請人人才證書有效期屆滿的,到期第二個月停發(fā)住房補貼。人才經市人社局期末評估合格的,可以申請續(xù)發(fā)補貼余額。申請人離職的,離職當月停發(fā)住房補貼。申請人被深圳市新用人單位錄用后,可以由新單位申請續(xù)發(fā)補貼余額。(記者 竇延文)

關鍵詞: 第二批次領軍人才住房補貼 人力資源保障 購房優(yōu)惠政策 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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