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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工傷認定過程中因舉證困難難以獲得認定 如此情形如何處置?

    2021-11-11 08:52:48 來源: 工人日報

工地上意外受傷,沒有視頻監(jiān)控、沒有目擊證人,申請工傷認定困難重重——

“孤獨的工傷”面前,誰來幫我作證

一名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務人員,在工地工作時發(fā)生腦出血,沒有視頻監(jiān)控、沒有現(xiàn)場目擊證人,在申請工傷認定過程中,因舉證困難難以獲得認定。如此情形如何處置?

在工傷賠償案件中,勞動者多存在舉證難等問題。律師呼吁,職工加強證據收集和及時維權的意識。和諧勞動關系的建立需要勞資雙方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當地人社部門和工會聯(lián)合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在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傷害時,工會法律援助是幫助其維權的有效途徑。

63歲的馬文是安徽省阜陽市人,因為家里條件不好,早年來到山東省青島市打工,一直在工地從事重體力勞動。

馬文主要負責工地的打錘工作,工作時間為早8時至晚6時。2020年10月的一天,馬文在午餐時間突然暈倒,后被診斷為腦出血。馬文想申請工傷認定,但因為事發(fā)時沒有視頻監(jiān)控、沒有目擊證人,加上馬文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齡,維權路上困難重重……

“工傷還是自身疾病”引爭執(zhí)

2020年1月,馬文經人介紹被包工頭張某安排到青島市高新區(qū)一個工地負責打錘工作。工作期間,馬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xié)議。青島信友勞務有限公司只與包工頭張某簽訂了勞務合同。

2020年10月24日13時,馬文沒有按時到餐廳就餐,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幾個和馬文熟悉的工友立刻分頭尋找。發(fā)現(xiàn)馬文時,他已經暈倒在工地上失去意識,頭部有明顯外傷。工友們立刻撥打120救護車,將他送往城陽區(qū)人民醫(yī)院進行救治。

事情發(fā)生后,馬文被醫(yī)院診斷為腦出血,在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了65天,支出醫(yī)療費22.4萬元。住院期間,青島信友勞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與包工頭多次來到醫(yī)院看望馬文,并支付了全部醫(yī)療費。

2021年3月底,馬文病情開始好轉,漸漸有了意識,手腳可以輕微活動,但依然只能臥床。醫(yī)院將馬文轉入康復科治療,需要大量康復費用的馬文,再次向包工頭張某、青島信友勞務有限公司申請賠付后續(xù)治療費50萬元。

包工頭張某與勞務公司認為,事發(fā)后已向馬文支付全額醫(yī)療費22.4萬元,在沒有目擊證人、沒有視頻監(jiān)控的情況下,馬文極有可能是因自身疾病突發(fā)導致的意外,與工作無關、不屬于工傷,雙方拒絕再次支付后續(xù)康復治療費用。

雇用期間受傷,雇主有責任

2021年3月,馬文的弟弟維權無果,多次通過信訪渠道向高新區(qū)管委會信訪部門反映馬文的工傷認定及賠付問題,由于馬文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工傷維權的證據材料不足,工傷認定及賠付一直沒有得到解決。通過多次反映,高新區(qū)信訪部門向馬文建議,可以通過工會申請法律援助。

2021年4月1日,馬文弟弟帶著材料來到高新區(qū)職工服務中心,工會法律工作人員認真聽取陳述后,決定提供法律援助,選派山東眾成清泰(青島)律師事務所律師郭立天提供工會法律援助。

當日,郭立天律師與馬文弟弟進行了聯(lián)系和溝通,馬文弟弟表示,馬文受傷比較嚴重,希望勞務公司賠付后續(xù)治療及康養(yǎng)費50萬元,否則將走訴訟程序。

郭立天律師表示:“如果走訴訟程序,訴訟時間大約需要1年半左右,訴訟過程中還需要承擔訴訟費用2萬元。同時,訴訟需要承擔因為證據不足存在的敗訴風險,能否拿到50萬元賠償金存在不確定。”

考慮到馬文是在包工頭張某雇用期間出現(xiàn)的問題,郭立天律師找到馬文的弟弟商量,雖然因年齡原因和證據不足,馬文不能認定為工傷。但馬文是在雇用期間受傷,作為雇主,勞務公司將工程再轉包給無施工資質的包工頭,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鑒于事發(fā)后,包工頭已經支付了22.4萬元的醫(yī)療費。律師建議,馬文可適當降低賠付要求與勞務公司協(xié)商賠償問題,協(xié)商不成再行訴訟。

經過考慮,馬文及其家人決定降低賠付標準。郭立天律師向勞務公司進行了多次電話及面談溝通,勞務公司態(tài)度強硬,認為馬文屬于自身疾病導致,基于人道主義可以給予5萬元補償。

此后,律師又單獨與勞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聯(lián)系,經過耐心細致的溝通后,勞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向馬文一次支付賠償金28萬元。最終,馬文的弟弟代表馬文與青島信友勞務有限公司達成調解意見,并簽訂調解協(xié)議。

勞動者應增強舉證責任意識

郭立天律師表示,這是一起較為典型的工地意外受傷賠償案件,受援人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未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xié)議,也未繳納社會保險,并且證據不足,發(fā)生工傷事件后,維權過程困難重重。

對于工傷賠償案件中,勞動者舉證責任難的問題,郭立天律師表示,職工在工作中,應當注意收集保留相應證據,比如用人單位下發(fā)的通知、派工單、簽到表、工作服、廠牌以及代表單位簽收物料的單據。只要含有勞動者本人的名字,都可以證明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事實。

另外,勞動者可以隨時保留工作期間拍攝的照片及工作過程的視頻、錄音等證據,與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微信溝通的工作記錄、釘釘考勤打卡等材料。這些都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或勞務關系的事實。

郭立天律師呼吁,當職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首先要敢于同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人進行協(xié)商,樹立主動維權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需要強化證據意識,注重采集方式,采取合法的手段、途徑,向當地工會組織尋求法律援助,讓職工維權不再為錢所困。(記者 張嬙)

關鍵詞: 工傷認定 舉證困難 難以獲得認定 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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