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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界消息!內蒙古細化獎補政策支持新能源出租汽車

    2022-10-10 15:45:18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資料圖】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聯合自治區(qū)財政廳印發(fā)《“十四五”推廣應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車獎補實施細則》(簡稱《細則》),對重點推廣地區(qū)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車車輛購置以及出租汽車專用充換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給予資金補貼。今年,內蒙古重點支持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和鄂爾多斯市巡游出租汽車電動化發(fā)展。

根據《細則》,新能源車輛購置補貼分兩種,第一種是購買符合條件的充(插)電、充換電兼容的新能源汽車(整車含電池),每車補貼4萬元。第二種是經營者采用“車電分離”模式的購車方案,只買車身(不包含動力電池)、使用出租汽車專用換電站的電池運行,巡游出租汽車購置價格的差價最高補貼2.5萬元,同時對實際出資購買車身的經營者獎勵每車2萬元。

出租汽車專用充換電站建設補貼方面,內蒙古對符合條件的充電站按每千瓦100元的標準補貼,單個充電站最高補貼不超過30萬元;符合條件的換電站按每千瓦800元的標準補貼,單個換電站最高補貼不超過150萬元;年度考核結果達標的出租汽車專用充換電站,還將按每千瓦時0.2元的標準補貼,補貼上限小時數每年不超過1000小時。

關鍵詞: 出租汽車 設施建設 推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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